关于开展第二批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实施《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截止2016年底,共57家企业进入《规范条件》目录,《规范条件》的实施得到了行业的认可和重视,企业组织申报积极性高,地方政府、投资机构等把其作为项目立项、资本支持的重要考核条件,整车企业也将其作为纳入零部件配套体系的重要参考指标,基本形成了产业规范化发展的行业氛围,成效显著。
为加强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自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做好《规范条件》的后续承接工作,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协会)、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创新联盟)于2018年4月发布《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本通知附件1)。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了第一批白名单管理工作,于2018年5月29日正式完成“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第一批)”评选及公示公告,共有21家企业进入第一批白名单。